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调整的公示

文字: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发布时间:2024-11-14访问量:1654字号: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核定,对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名单进行调整,现对调整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1月14日至11月20日。

若对名单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813-5505825。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调整).xls  (0.05M)[下载]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